关于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4-5-4 浏览次数:17583
2014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桂林市国资委纪律委员会发来的《关于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市国资纪发[2014]5号)文件,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了学习文件有关精神的工作。
2014年2月28日早上8:30,公司纪检监察小组组织全体职工在公司会议室学习文件,会上向职工通报了中央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常委、县委书记吴强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问题;湖北省襄阳市国家安全局纪委书记吴基锦驾驶警用车辆肇事致人死伤问题;湖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纪委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申万灏违规接受宴请酒后殴打镇纪委书记等问题;山西省河津市纪委工作人员任建刚大办其父丧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全体职工在会上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教训。公司领导带头发言,董事长对结合文件精神职工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特别是业务部、风险部等涉及业务的部门要高度警惕,反腐拒变;第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部门人员出了问题,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分管领导、董事长也都有责任;最后是公司将加大监察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的党支部,成立专门的纪检部门。周平总经理也表示,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廉洁问题抓的比较严,去年公司员工都做的不错,廉洁从保在公司员工眼中成为了常态。这次的学习不是例行公事,以后的会议中也会继续强调,国有企业是国家提供给我们的平台,只能为国家做实事,不能从中谋取私利。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粟雄强调,廉洁问题是一个高压线不能乱碰,要把廉洁从保看成一种常态,同时要履行报告制度,有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各部门负责人也均表态,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部门人员廉洁从业,坚决不碰“高压线”。
会后公司纪检小组将《关于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复印给公司各部门,让各部门内部再次进行深入学习。
通过这次学习,公司员工对中央“八项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体会到党和国家对反腐败的打击力度与改善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的决心,清醒地认识到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已经全面铺开深化到了市县一级。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领导及中层干部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检查、自我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和实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桂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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