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简报》(第1期)
发表时间:2014-4-26 浏览次数:2417
桂林市国资委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1期
桂林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
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4年3月12日
桂林市国资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
桂林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启动
3月10日下午,桂林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湖滨会议室召开。市委第12督导组组长李高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桂林市国资委党委书记龙挥忠同志作了动员并部署工作。国资委机关全体人员,市委第12督导组,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36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党组织负责人,国有参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桂林国资股权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龙挥忠同志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始终,以“整四风、破五难、去六病”和构建“实力国资、活力国企、和谐系统”为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企业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结合起来,把规定动作抓到位,把自选动作做精彩,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12督导组组长李高泉对桂林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前期筹备工作认真扎实表示肯定。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市委督导组的职责任务和开展工作的方法,并对市国资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意见。
会后,与会人员对桂林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黎励)
突出问题导向 坚持求真务实
——市国资委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大行动”
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市国资委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国资监管工作职能为核心,在市国资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大行动”。
一是开展整治机关作风效能大行动。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时间、规模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和组织高消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规范各类文件、简报评比表彰活动,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整治机关干部的“庸、懒、散、拖、浮、贪”等六个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政绩观、权力观。
二是开展严控“三公”经费大行动。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三公”经费,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委机关要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和审计制度,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监管企业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体系建设。
三是开展推进混合型所有制改革大行动。加快推进战略重组和资源整合,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和提升国有企业驾驭市场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混合型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公司股权重组及企业通过新三板上市工作,要以产权管理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出资人的职责。
四是开展推进国资统一监管大行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按照“管少、管大、管活”的原则,支持产业相关或相近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五是开展化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为困难企业职工排忧解难大行动。积极化解国资监管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对国有非工业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拟计划安置20家困难企业职工,分步实施困难企业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努力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家中。并将“美丽桂林·清洁城乡”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赵庆华 陈启平) |